药店诉食药监续:三上市公司联合声明斥政策不当

来源:网易财经频道2016-01-30分享到:微信微博

网易财经1月30日讯 几天前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药品电子监管码问题,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一事今日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晚间,老百姓(603883)、一心堂(002727)、益丰药房(603939)三家上市连锁药企联合发表声明,斥责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政策不当。“希望包括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内的所有涉医涉药政府管理部门,不要再出台像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这样的不公平、没必要、不应该的不良政策,不良的行业竞争环境和附加的无意义的成本,最终买单的都是广大患者”。

据网易财经此前报道,2015年底,食药监总局“2015年284号公告”和“2015年176号通知”大大加强了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GSP”)的权威。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药企,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并要求地方食药监局对未认证的企业逐一审查,停止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新版GSP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养天和等多家药店的门店因拒绝将所经营药品扫码上传到阿里健康运营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被责令停止营业,取消经营资格。对此,在几天前,养天和大药房一纸诉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告上法庭。在上诉状中,养天和指责食药监总局与阿里健康官商勾结,不正当竞争。养天和认为,食药监总局推广阿里健康运营的电子监管网经营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的规定。

据网易财经了解,2014年初,阿里巴巴集团正式宣布斥资13亿元入主医药电商中信21世纪,后于10月将其更名为“阿里健康”。早在收购之前,中信21世纪就拥有第一块第三方网上药品销售资格证的试点牌照,还掌握着中国仅有的药品监管码体系。养天和方面认为,通过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网,阿里健康能掌握和运用如原告这样的药企等竞争对手的详细销售数据,严重违背公平竞争。

在宣布起诉的第二天,事件开始发酵,国家食药监总局召集众药企召开紧急座谈会,副局长孙咸泽在会上与企业商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纠纷解决方案。据参会企业透露,孙咸泽在会上表态,将收回阿里健康对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运营权。

在昨日晚间,三家连锁药店上市公司在联合声明中表示,身处电子化、互联化的时代中,必然需要顺应历史潮流,坚决支持国务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的决定,但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缺乏顶层设计,“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对于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行为本身,我们不予评价,但作为长期耕耘在医药行业的企业,对于诉状里面的内容感同身受”。(陈俊宏)